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的服务指南
一、 政策依据
1.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6号)
2.关于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明电〔2022〕50号)
3.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4.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淮人社秘〔2022〕111号)
5.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
6.《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734号)
二、培训对象
1.贫困劳动者
2.农村转移就业工作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
3.下岗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5.退役军人
6.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7.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生
8.企业新吸纳员工
三、培训类别
1.就业技能培训
2.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3.创业培训
4.企业岗前新录用人员培训
(备注:就业培训、脱贫稳就业培训参培年龄16-65周岁,企业岗前培训参培年龄男16-60周岁以下、女16-50周岁以下,创业培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
四、报名材料
1.培训对象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对象社保卡号
3.企业岗前新录用人员培训参培人员合同
五、培训工种课时、培训机构见附件1.2
六.参加培训方式
1.直接联系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可以选则先缴费后补贴、直补到个人的方式参加培训,或选择领取培训券凭劵参训的方式参加培训。
七、补贴条件
1.培训对象符合参与培训规定
2.按要求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
3.经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八、补贴方式
1.按照“自主选择、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直接通过劳动者个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
2.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3.企业岗前新录用人员培训申请材料报培训所在地培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开立的对公基本账户
九、培训期限及适用范围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最多1次”,在一个自然年内所享受的培训补贴次数不超过1次。
适用于申请使用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补贴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岗前新录用人员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
十、联系电话:7501636
十一、监督电话:75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