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堆集镇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4-04-22 14:40作者:sdjz001来源:双堆集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今年,濉溪县给镇分配自然灾害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为15万元,根据濉减救办【2024】1号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管理

1.救助标准:人均不低于200元,不高于500元,不得平均发放。

2.救助对象确定:户报、村评、镇审、县定,公开、公平、公正确认补助对象。

3.救助资金适用范围:此项资金只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不得将灾害其他损失以救灾资金名义发放,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

1.由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镇纪委查看各村自然灾害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有关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2.入户核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以慰问金等现象,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3.各村要及时做好救助资金发放方案。在分配因灾救助资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平公正发放,不得优亲厚友,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的填写发放工作,并将各村民主评议、公示等资料收集建立好档案上交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4.为确保自然灾害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尽快发放到受灾人员对象手中。各村务必于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个人申请书、村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到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