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铁佛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单位:
为解决全镇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真正实现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皖财建【2020】158 号)及《濉溪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各村要做到应改尽改,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做好全面解决本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改户要做好政策宣传,把好质量关,加强组织实施。
二 、补助对象与标准
1、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困难家庭。
2、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3万元,4人以上户 (含 4 人 )最高不超过5 万元;修缮加固户0.8万元。
三、 改造方式与时限
1、改造方式
各村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本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 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村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完成时限
2020年3月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及信息收集并上报镇规划办,全面开工建设;4月份全面竣工;5月份完成竣工验收,6月份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户。
四、改造建设标准
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超标准建设将不给予验收。C类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不能只建房屋壳子,重建房屋必须有地梁,禁止使用木屋架和钢构梁。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要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要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原有危房拆除工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前,要求农户做出承诺,保证房屋建成入住后,必须自行拆除原危房。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未搬入新建房屋居住的,不愿拆除原危房的,即为验收不合格,不打卡发放资金。
五、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镇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
求,对四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县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县残联认定为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扶贫局认定为准。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和压(采 )煤沉陷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点。
2、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镇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十天。镇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3、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有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对于各项巡视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主动将结果报送纪检部门和县住建局。
六、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 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 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和检查,直奔现场,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八、提高农户满意度
1、提高改造效果。农村危房改造解决的是住房安全问题, 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基本居 住功能,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不能只建房屋壳子,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要保障改厨、通风、保温等 基本居住功能,要有水、电、门窗以及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实际条件,将农村危房改造与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结合起来实施,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2、加强工作调度。各村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周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 监督管理等情况,每周三下午上报本村危房改造进度。镇适时对各村工作进度、成效和问题进行通报。
附:1、濉溪县铁佛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铁佛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濉溪县铁佛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
领导小组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铁佛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研究确定成立铁佛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广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朱志丹(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张 震(财政所所长)
朱健奎(扶贫办站长)
高 冲(国土所所长)
陈 璇(社会事务办主任)
徐建军(镇残联)
王建岭(镇规划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办、王建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铁佛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