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预案】濉溪县铁佛镇2020年综合应急总体预案

2020-04-30 11:09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确保全镇无重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发生,真正做到报告迅速、组织迅速、救援迅速,使各类损失降到最低。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原则

按重点突出、针对性强、风险最小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域联合。政府各部门明确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安全职责,确保各类安全工作做到紧密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铁佛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综合应急指挥部

演习总指挥长:镇长:李广亮担任。

副指挥长:武装部长:张思奎

成员:所有党委委员、副镇长、镇武装部、安监办、派出所、供电所、市场所、财政所、国土所、水利站、卫生院、中心学校、农林中心、执法队以及各村应急队伍人员。

(二)组织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朱志丹(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现场的协调工作,通知相关领导干部迅速到达事故发生地点,调集各村应急救援队员到事故发生地点参与应急救援。

2、应急救援处置组

组长:张思奎(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成员:武装部、卫生院、安监办、派出所、供电所、国土所、农技中心、党政办、综治办、各村应急分队等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全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保护重要设施及居民安全,同时负责调动基干民兵参与应急救援,承担组织受灾群众和财产转移、灭火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治安保卫组

组长:马旭东(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姚 锋(镇党委委员  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执法队。

主要职责:划定事故灾害特别警戒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确保应急道路畅通,制作必要的警示牌。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马旭东(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员:卫生院、计生办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医疗救护人员,对参与应急救援受伤人员和受伤群众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及转移后送。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朱志丹(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运输落实调动工作,保证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事故现场;及时下拨应急物资保障经费;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的保障工作。

6、事故调查组

组长:周兴华(人大主席) 郑红雨(纪委书记) 

成员:纪委监察室、综治办、农林中心、派出所、各村支部书记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灾面积和物资消耗、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

7、善后处理组

组长:胡凤銮(副镇长)

副组长:张震(财政所所长)

成员:民政办、财政所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负责对灾后重建作出统筹安排。

8、宣传报道组

组长:贾成伦(镇党委委员  宣统委员)      

成员:宣传部、文化站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按事故灾害宣传报道的规定,对应急救援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9、支援组

组长:张思奎(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成员:各村应急班、应急排、执法队组成。

主要职责:接到求援请求后组织应急力量赶赴事故地点实施支援。  

四、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特别突发事件(I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II级):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0人的突发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III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的突发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活失踪,有直接经济损失。

五、 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启动 

I、II、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报请镇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启动本预案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镇政府成立的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镇安监办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并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启动本预案,及时将情况上报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六、信息报送

(一)基本原则

1、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时,铁佛镇安监办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

2、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二)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铁佛镇安监办负责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指挥和处理

1、铁佛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铁佛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五)后期处理

1、铁佛镇安监办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事件处理结束后,铁佛镇安监办应及时起草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下属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务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建立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3、人员保障

铁佛镇人民政府组建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宣传、培训保障

(1)加强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