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濉溪县铁佛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01-10 11:29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书记李锦斌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安乐祥和的春节及为全国省、市、县“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围绕“争先进(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先进),保稳

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控技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隐患治理水平提高)”的总目标,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思想重视不足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 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认真研究、不严格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控措施不力,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红线意识不强,安全工作怕担当,工作不积极,“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执行不严格,存在监管的漏洞和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集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以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等问题。二是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问题。部分危化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完全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从根本上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并严格落实检维修、变更管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防静电、防泄漏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岁末年初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牵头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协同配合单位:国土所、派出所,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派出所,协同配合单位:经发办,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成品油。依法依规查处取缔非法经营成品油及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的非法行为、非法采用流动油罐车售油、违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对证件齐全的加油站(点)存在着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健全、带病经营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协同配合单位:市场所、派出所)

4.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春运”期间安全隐患等问题;临水、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四中队、派出所、公路站)

5.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的不良地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6.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7.工贸。重点整治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8.旅游。要加强“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出游秩序维护管理,强化游乐场所特种设备、风景旅游区、小型游乐设施检测检验和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文化站,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9.校园安全。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校舍围墙、实验室设备、供电用电安全、大型仪器设备运行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深挖细查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责任单位:铁佛、岳集中心校)

10.社会福利机构。要将安全事故防范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使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强的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教育全体住养老人遵守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老人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认真开展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检查,严防电器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严格实行取暖规定,在房间内使用取暖设施的,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入住老人私自在住房内做饭;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责任单位:民政办)

11其他重点行业领域 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20 年1月5日,各村、有关单位及企业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本村、企业、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自查。

(二)全面检查。从2020 年1 月6 日至2020 年3 月1 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检查方案部署,全面开展自查、检查、督查、整治活动。

(三)验收阶段。从2020 年3 月1 日至2020 年3 月15 日,各村、各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镇安监办开展联合督查,对排查整改不仔细,走过场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确定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联络员(见附件 2),党委委员副镇长杨丙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玲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

(二)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重点内容与分工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所属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要深入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行动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强化督促整改。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通力协作配合,统筹调动力量,切实打好集中整治行动整体仗、合成仗。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此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办、流于形式、执法查处不严的将建议镇纪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