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铁佛镇关于调整铁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22-11-06 19:44作者:tfz001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关于调整铁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镇食品安全方面重要工作,根据县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全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任:朱志丹(镇党委书记)

 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君(副镇长挂职)

 员:赵永成(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帆(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春(镇党政办主任)

蒋道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乙夫敏(镇环保站站长)

王建岭(镇公路站站长)

 冲(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跃(铁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刚(铁佛法庭庭长)

 锋(铁佛派出所所长)

梁长宏(铁佛司法所所长)

张忠民(铁佛财政所所长)

王其圣(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王海峰(镇水利站站长)

朱书运(镇文化站站长)

王立成(城建所所长、市容队队长)

 耕(铁佛卫生院院长)

郭全超(岳集卫生院院长)

穆振华(铁佛中心校校长)

 健(岳集中心校校长)

刘红旗(铁佛粮站站长)

 胜(岳集粮站站长)

 胖(铁佛食品站站长)

潘得帅北张楼村书记

         刘楼村村书记

         黄集村村书记

         赵集村村书记

       周西广周圩村村书记

       李海丰店孜村村书记

         道口村村书记

       李贤超铁佛村村书记

       魏东风和谐村村书记

         卧龙村村书记

       马立功张黄庄村村书记

 古城村村书记

 孟楼村书记

       陈龙乾梁楼村村书记

       杨立海油榨村村书记

       乙夫永茂铺村村书记

       张文理朱暗楼村书记

         朱庙村村书记

       王天才七口村村书记

         大王村村书记

       李道明南张楼村书记

         张庄村村书记

         梁庄村村书记

         岳集村村书记

       张朝雨邹楼村村书记

         崔楼村村书记

铁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铁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王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恒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铁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协助办理请示镇党委政府有关食品安全事项;会同镇食安办,做好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食品安全会议准备工作,协助落实有关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办理以镇党政办名义出台的有关食品安全文件;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做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安排、公务接待协调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食品安全调研、考察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组织部: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参与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宣传食品安全重要工作部署、进展和成效;加强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食品安全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举报、谣言治理和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管理所:依法做好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食品商标,依法查处侵权、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广告监管,对违法广告依法作出处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修订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和评议考评;负责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查处食品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组织对食品价格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负责对食盐定点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措施,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将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列为服务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负责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全镇范围内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环保站:负责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安全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影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土地环境质量的企业污染源监管;参与和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参与和环境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公路站:负责汽车运输公司、公路施工企业、公交等本部门管理机构和汽车站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和汽车站等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保障全镇绿色食品安全通道畅通及食品紧急运输车辆调用,满足食品安全紧急运输需要;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经济林产品(干坚果、木本粮油、木本调香料、木本药材)、森林食品(包括食用菌、竹笋、食用花卉)等种植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对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无公害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法庭: 负责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及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案件;参与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指导各地及时审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移送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配合调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地依法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负责协调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依法办理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项目审核与分配、资金拨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供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负责指导全镇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及跟踪评价;会同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向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并报告镇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委;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负责指导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机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与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源性疾病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措施,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利用公交站牌等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校:主要负责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对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和集体用餐工作的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餐饮摊点进行整治;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站: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队:负责编制本辖区内食品流动摊贩设点布局规划;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的运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对违规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和无固定门面(即流动经营)餐饮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站: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协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督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收集、上报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提供监管线索,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任务;按规定参加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培训。


                          中共铁佛镇委员会

                          铁佛镇人民政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