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动态资讯】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了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努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为建设新时代四个濉溪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一)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民法典调整规范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同人民群众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民”字,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场,饱含爱民、护民、利民、惠民的情怀。民法典健全了民事权利义务体系,构建了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保障了幼有所育、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社会充满仁爱精神、人道关怀。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二)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观念。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以法典形式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为法律上和现实生活中具有操作性、执行力、强制力的具体制度。民法典实施得好,就会促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就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民法典为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引入了新理念,设定了新边界,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四)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民法典在社会治理过程注入平等相待、尊重权利、信守契约、诚信无欺、公序良俗等精神元素,赋予和保障了社会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契约自由、行为自由,激励社会主体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己的问题,激活社会自治、自主、自律的能量,充分体现了实现治理成本最小化、治理效果最大化的立法精神。
(五)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民法典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继承重家庭、讲仁爱、守诚信、尚公平、促和谐的传统法律精神,展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文本之中,融入民事法律规范之中,让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民法典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保护善行义举、惩罚丑行恶举,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现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三、高度重视,创新形式,努力增强学习宣传实效
(一)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在全县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高潮。将民法典纳入县普法讲师团宣讲课题,为全县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提供师资资源。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研究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要内容及“八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务必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把民法典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通过举办民法典专题报告会、组织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推动国家机关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人大机关监督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民法典宣传教育;执法、司法机关注重通过典型民事案件以案释法,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推动各级普法责任主体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形式多样、多措并举,开展“五个一”民法典宣传活动。一本民法典普法读本。由县法宣办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读本、宣传单页及挂图,将免费向机关干部及群众赠送。一轮“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确定8月为民法典宣传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民法典“八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进军营),充分运用召开座谈会,发放民法典读本、挂图,举办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让每个公民走近、了解、运用民法典。一堂民法典宣讲课。教育部门、司法部门要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濉溪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为抓手,推动“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将民法典纳入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全面推进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一系列民法典专刊专栏。着力推动各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和普法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发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客户端、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积极承担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责任,全面构建县、镇、村(居)三级民法典学习宣传互联网普法阵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学习渠道。一次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重点征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主题的作品,大力弘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社区等地的宣传发动,提高创作积极性,将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推向高潮。
县法宣办把学习宣传民法典情况纳入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请及时向县法宣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联 系 人:周红梅
联系电话:6072953
濉溪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