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夏季饮食“六注意”

2023-04-23 16:43作者:tfz001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夏季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饮食“六注意”,谨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选择“笑脸”餐馆就餐。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食品安全动态等级用“笑脸”表示,“大笑”为优秀等级,“微笑”为良好等级,“平脸”为一般等级。食品安全年度等级用字母表示,A级为优秀等级,B级为良好,C级为一般。消费者选择餐馆时,建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馆就餐,选择公示为“笑脸”的单位或A级、B级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避免在路边食品摊点就餐。

慎重选择饮食品种。少食或不吃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小龙虾、生食海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和不营养健康的烧烤食品。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烹饪食品;不食用所谓“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食品及易过敏食品;不要食用河豚鱼和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养成良好消费习惯。树立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节假日饮食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应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同时,就餐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做好留存。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点餐消费时应注意根据个人需要适量点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反对食品浪费。

避免群体聚餐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大型集体聚餐活动,避免到就餐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餐饮场所就餐。外出时,不吃不熟悉的食物,不直接饮用生水,不食高风险食物。

网上订餐“三查看”。一看经营资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入网经营。二看信息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在网上公示单位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三看餐食包装有无破损,餐食配送是否受到污染。

维权意识要增强。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应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餐后一旦出现胃肠不适、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应当主动拨打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卡、化验报告、可疑食物等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