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待遇申领公开指引

2024-03-12 16:50作者:tfz001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事项名称及事项简述:

发生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

办理材料: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待遇领取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及户口本等)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及收费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助金和抚恤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
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
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
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
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5.《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

办事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2: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

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人社窗口A38号(淮北市濉溪县淮海南路272号)

咨询查询途径:

0561-6889778

监督投诉渠道:

0561-607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