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方案】岳集中心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3-04-25 16:12作者:tfz001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号)、《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加快落实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18〕44号)、《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淮教〔2018〕185号)文件精神,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推进教育公平,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工作。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岳集中心学校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情况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我中心校辖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中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经过摸排核查,除去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共有24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家,中学有19人,小学5人。共有6所中小学需要安排教师走教。

三、领导小组

组长:赵健

副组长:裴华  董仲奎  马继谦

组员:张秀梅  陈若中  陈基  李晓明  李广泉    

黄树秋  孟超

四、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满足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而又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是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

为确保“送教上门”工作的落实,学校根据濉溪县残联下发的《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在综合研究辖区内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残疾类别、家庭现状的基础上,确定随班就读,还是送教上门,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三)提供保障,确保落实。

开展“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学校将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等补贴,以及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

(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1.加强管理和指导。“送教上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相关制度,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经验,提高教学效益。

2.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各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3.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针对性。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4.多形式地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要根据所确定的试点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既可以选择居家入户送教服务,也可以选择书信交流服务或网络教学传递。

(五) 建立档案,定期考核。

各送教责任学校要督促送教责任教师及时建立和整理送教服务台账,做好送教档案台账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