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铁佛镇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1.处罚对象:淮北市红达食品有限公司
2.案件名称:淮北市红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3.违法主要事实:当事人在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生产的素稞达豆腐衣(100克/袋)标签上未真实标注产品营养成分数值。
4.处罚种类和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
二、罚款7840元。
合并执行10000元。
5.处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濉溪县市场局
7.处罚时间:2023年4月20日
8.处罚决定书文号:濉市监铁罚〔2023〕237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地址:濉溪县濉河路与虎山路交叉口时代家具广场,帐号:1331701021000111539。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