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铁佛中心学校教师职评方案

2023-08-05 08:58作者:tfz001来源:铁佛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淮北市、濉溪县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职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规范职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作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民主原则;

坚持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原则;

二、参评人员:按照县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职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5、任现职以来,必须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方有资格参评。

四、职评原则与量化标准

1、职评原则:

(1)、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由中心校统一考评;

(2)、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照教师分类量化考核分值的高低,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参评。

2、量化标准

(1)、任现职年限:每年2分;

(2)、教龄:每年3分;

(3)、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

(4)、工作量、考勤、教学过程、教学业绩的得分,参照绩效工资。具体计算方法: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的绩效工资,每学期3分,总记分18分。计分方法:各校每学期绩效工资的个人最高款额赋3分,最低款额(除0元以外)赋2.4分,首先取最高款额(M)与最低款额(N)之差除以最高赋分与最低赋分之差(0.6)的商为标准(Q),然后该学校所有个人款额(W)与最低款额(N)之差除以该标准(Q)的得数,再加最低款额赋分(2.4)即为个人得分(S)。

计算公式:Q=(M-N)÷0.6;  S=(W-N)÷Q+2.4

五:加分:

1、 一类学校(卧龙、赵集):校长加6分;副校长、主任5分:老师4分。

2、 二类学校(和谐、卞岗、店孜、黄集):校长加4分;副校长,主任3分;教师2分。

3、其他学校:校长加2分,副校长、主任加1分;

4、校本部班主任,中层管理人员职评当年一个基本任职期之前,任班主任,中层领导一年2分,基本任职期内任班主任,中层领导一年3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兴趣小组负责人在评职前一个基本任职期内每年加1分.

六、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正确对待。

2、设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穆振华

成员:王俊平 刘从明 李兴昌  吴超  

李启华  岳艳  王德恒 王成彬  李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超任办公室主任。

3、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中心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濉溪县铁佛中心学校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