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其他困难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寄宿生:
小学生625元/每学期;初中和特殊教育学生:750元/每学期。
(二)非寄宿:
小学生312.5元/每学期,初中和特殊教育学生375元/每学期。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填写《濉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2、评审认定;3、名单公示;4、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资助资金打卡发放。
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回执单
班级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长意见及建议:我已知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家长签名:
2025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