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铺镇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规范

2022-05-26 21:16来源:四铺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四铺镇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规范 
序号 内容 标准 依据
1 开放情况 文化站应免费向群众开放,保证每周5-6天的开放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农闲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文化站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丰富活动内容。 《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第20条
2 文化站面积 不少于300平方米 《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
3 文化站无被占用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16条、19条
4 室内功能设置 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75号)
5 文化服务内容、时间等公示情况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临时停止开放的,应当及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31条
6 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情况(图书配备、更新) 每站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流动图书不少于1000册,年新增图书不少于200种 《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第3条
7 年组织综合性文化活动 全年举办在当地有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
8 站办文艺团队情况 3支以上 《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参考标准》
9 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情况 文化站的日常运行和业务活动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核减或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
10 管理服务档案情况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参考标准》
11 站容站貌 含地理位置、建筑设计、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文化氛围等。 《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