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作品】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
2022年6月濉溪县司法局四铺司法所接到一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评估函,是一起未成年人的案件,案件情况是16岁的胡某,在濉溪县就读于中专,星期六和男女同学们相约在淮北玩耍,在KTV唱歌后到濉溪县开房休息,后胡某采用暴力手段强奸了某女同学。司法所干警接到评估函后,立即对胡某父母进行了走访。胡某父母自称平时孩子表现很老实,就是他们平时做生意较忙,爷爷奶奶照顾多一点,孩子成绩也一般,上了中专后,基本住校,星期天有时回家有时不回家,与父母沟通较少。
此案的发生,足以说明未成年人胡某法律意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应该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其中“自身原因”是内因;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比如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法治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在综合治理。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要让家长及未成年人简单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四铺司法所刘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