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2025-06-20 11:19作者:spz001来源:四铺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对个人对象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

临时救助原则上实行一事一救。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对因受持续性传染病疫情影响而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两次临时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