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9—11月民生工程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0-09-07 12:00来源:淮北市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直各民生工程实施单位和各镇(园区)的协作努力下,全县各项民生工程组织有序,推进有力。截至8月底,我县共有15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13项已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卡发放类项目,除法律援助、免费婚前检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外,其余项目均按照民生工程实施的时间节点或超时间节点实施。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推进力度,现将911月份民生工作推进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工作计划

一是将工作任务进一步落细、落实、落具体。二是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做到能保尽保、应保尽保。加快资金拨付,保证项目及时快速实施。三是明确每个项目的时间表、线路图,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四是严把工程类项目建设、监理、验收)的建设关口,抓好打卡发放类项目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示公开)的关键节点落实资金管理(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安全运行)重点环节,确保项目精准高效实施。五是切实推进民生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当年实施的民生工程开展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价,揭示存在问题,严格整改落实。六是总结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开展民生工作“回头看”活动。七是充分发挥新媒体、融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反映各项工作进展、亮点和取得成效。通过走村入户电话回访大喇叭(播放)等形式,解读民生政策。

二、分月工作计划

(一)9月份工作安排

1)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强施工力量,加大调度力度,确保9月份项目进展达到或超过全省水平;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项目决算、项目移交、项目销号,并规范使用民生工程标识、标牌。

2)加大资金支出力度。县级财政部门要确保民生工程预算指标及时下达到各单位,足额安排配套资金,要加快拨付进度,对个别项目尚未及时拨付的资金,要尽快拨付到位;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对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开展会商检查,及时规范资金全过程管理。同时加快资金审核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9月底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不包括按月拨付资金)。同时各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工作。

3)开展项目进度“回头看”活动。对在“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质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完善民生工程全过程管理,按要求做好材料整理和报送工作。

4)认真建立完善数据库。要高度重视数据库建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尤其对数据量大的参保类、养老类数据库,做到编制与检查同步,确保数据准确、规范、有效。

5)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报告项目进展和工作推进亮点特色,跟踪了解考核方式、内容及排名情况,确保继续保持省市领先位次。

6)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绩效评估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下发评价办法,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制定评估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中介会商、评估培训等工作部署,确保第三方机构9月下旬进点开展评估。进点开展评估后,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全面提供需要的资料,推动中介机构深入实际开展绩效评估,出具高质量的报告。

7)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认真做好民生工程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特别是全过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按照绩效评价办法,注重各个阶段、各个节点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同时,及时主动公示公开民生工程信息,加强信息报送力度,规范月度考核,不断提升基础工作水平。

8)提升宣传工作实效。要按照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社会宣传;要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对重点工作信息提炼,对县民生办约稿信息重点关注落实,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对短视频的拍摄工作,要编好短视频脚本,接地气找准拍摄切入点,争取拍摄高质量的短视频。

(二)10月份工作安排

1)落实考核迎检准备。对承担省级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的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与省市县直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汇报,以考核为导向,组织自查、自检,认真查摆不足,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同时,为加强交流、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由县民生办牵头,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民生工程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汇报会、现场会,通过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举措,凝聚力量,助力民生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

2)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完成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同时,工程类按照《合同》约定,打卡发放类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所需资金拨付至项目点和受益对象。

3)抓好绩效评估整改。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研究落实2020年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淮北市世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逐项制定措施,举一反三推进今年民生工程高质量实施。

4)及时报送数据库。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按照省市县数据库填报相关要求,落实专人审核把关,开展信息检查,重点核实受益对象姓名、联系电话等,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5)认真谋划明年项目。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精心组织2021年实施项目意见征集工作,统筹考虑县级财政承受能力和工作实际,并积极做好相关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

6)全面做好民生工程基础工作。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认真整理好全年的民生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文件、资金证明(文件、凭证)等材料;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强化对下指导,及本单位的资料收集、留存,务必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7)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从920日至1031日,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9月底前,由县民生办统一制作2020年民生工程政策解读U盘,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播放,具体播放时间另行通知)、走村入户、电话回访受益对象等形式,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当前民生工程工作阶段性特点,全面宣传今年以来民生工程实施进展及所取得的积极成效,集中报道民生工程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创新做法,及时反映广大群众在民生工程共建共享中的感受和评价,宣传推介先进经验,挖掘宣传先进典型。

(三)11月份工作安排

1)完成年度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第三方绩效评估问题清单整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做好民生工程项目验收、标识牌制作、管护制度制定等工作,确保当年完工项目及时发挥作用。

2)启动省民生工程考核迎检工作。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对第三方绩效评估、市县民生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11月中旬前逐条整改到位。加强与省市直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了解省考核办法,以考核为导向,组织自查、自检,认真查摆不足,做好补缺补差工作。

3)推进民生工程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11月份评价具体工作安排,全面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沟通会商;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做好资料台账准备和评价配合协调工作,确保第三方评价顺利开展。

4)积极谋划明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要结合中央、省、市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要求,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县级财政承受能力,提出2021年县级民生工程候选项目。同时积极对接明年省项目目标任务,科学、合理上报确定明年目标,条件具备的项目可提前启动或做好启动的前期工作。12月底,县民生办将组成民生工程联合督查组,对2021年民生工程项目谋划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5)扎实做好民生工程基层基础工作。要按照规范化要求,认真整理好2020年民生工程各类文件、档案、资金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示挂网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透明。

民生无小事,希望各镇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着力拓宽思想深度、加快行动速度、加强履职力度、强化措施精度、提升作风硬度,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果敢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加快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度,确保继续扛起全市第一的红旗和全省第一方阵的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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