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涉及部分单位变动,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信息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对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其他单位等3类,其中,对重点单位进行季度通报和年度目标考核,对一般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考核,请其他单位协助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因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等原因,从第三季度开始统计数据并通报,前二季度数据仍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参考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单位
每周报送各类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报送综合调研类(包括问题建议)信息不少于6条。
(二)一般单位
每周报送各类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报送综合调研类(包括问题建议)信息不少于4条。
(三)其他单位
及时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协助完成省市政务信息约稿任务。
三、人员队伍
请政务信息工作相关单位(见附件),于5月31日前,将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名单电子版(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送至县政府办信息调研股,邮箱:zwxx6666@163.com,联系人:杨旭光,电话:6077291。
四、信息质量
各相关单位要坚决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把信息质量关,切实做到“新、实、准、快、精、深”,充分发挥信息的参谋助手作用。动态类信息,要准确反映重要情况、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活动的进展情况等;经验类信息,要注重县域特色典型做法的总结提炼,充分发挥典型的指导作用,达到启发和参考的目的,推进工作的开展;问题建议类信息,要以调研的方式发现和分析问题,用真实的数据和具体的案例充实信息。
五、积分规则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对我县2019年政务信息计分考评标准进行调整:
(一)采用加分
1.被市办刊物《政务要情》单条采用10分,综合采用每条5分,短条采用每条5分;问题建议类信息单用每条15分,综合采用8分;被《信息专报》单用每条20分,综合采用10分。
2.被省办刊物《政务要情》采用的每条30分,综合采用20分;问题与建议栏目采用每条40分,综合采用20分;被《专报信息》《信息参考》单用信息每条60分,综合采用30分;被《安徽政务交流》单用每条100分,综合采用50分;被《报国办信息》单用每条40分,综合采用20分。
3.被国办刊物单用每条150分,综合采用100分。
(二)奖励加分
1.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0分,其他市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加20分,综合采用减半加分。
2.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加60分,被其他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加40分。
3.被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加100分。
同篇(条)信息被多种刊物同时采用或有多位领导批示的,以高分为准,不重复计分。
附件:政务信息工作单位分类名单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政务信息工作单位分类名单
一、重点单位
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县医保局、县城管局、县扶贫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住保中心、县农机管理中心、濉溪经济开发区、百善镇、临涣镇。
二、一般单位
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防震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房屋安置中心、濉芜现代产业园、濉溪镇、刘桥镇、南坪镇、韩村镇、五沟镇、孙疃镇、铁佛镇、双堆集镇、四铺镇。
三、其他单位
县建投集团、市生态环境局濉溪分局、县税务局、濉溪统计调查队、县气象局、濉溪公路分局、濉溪供电公司。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