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的说明(含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
濉溪县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729210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456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4841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2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17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0413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27204万元;
4.上年结余1185万元;
5.调入资金194884万元;
6.债务转贷收入329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中:
1. 增值税为46498万元,较上年增加7149万元。
2. 企业所得税为11770万元,较上年减少6924万元。
3. 个人所得税为385万元,较上年减少282万元。
4. 资源税为7700万元,较上年增加5139万元。
5.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3292万元,较上年增加1884万元。
6. 房产税为986万元,较上年增加521万元。
7. 印花税为101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
8. 城镇土地使用税为679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
9. 土地增值税为88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
10. 车船税为1580万元,较上年减少173万元。
11. 耕地占用税为1514万元,较上年减少3040万元。
12. 契税为1194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692万元。
13. 环境保护税为-326万元。
14. 其他税收收入303万元。
15. 专项收入为11564万元,较上年减少3980万元。
1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为14685万元,较上年增加8952万元。
17. 罚没收入为5662万元,较上年增加3076万元。
1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1425万元。
1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2683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万元。
2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为50万元。
21. 其他收入为1681万元,较上年增加1439万元。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