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9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2019-12-26 15:50来源:濉溪县民政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2019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26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19〕665号)的安排,制定了《濉溪县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将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26号)和《安徽省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密织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2019年,濉溪县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救助站和镇(园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三级网络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濉溪县人民政府与濉溪县民政局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确定2019年目标任务为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正、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280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二、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本次评价主要从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综合分析和专家评判等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项目进行了量化考核。

(一)项目投入绩效

1、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为切实做好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26号)和《安徽省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市各项政策性文件出台后,项目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濉溪县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劝告、引导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属于突发疾病的,及时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濉溪县救助站负责对濉溪县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救治、教育、管理、接送、服务工作,明确规定被救助人员饮食标准、穿衣标准、居住标准和医疗标准,对被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程度得到了有效保证。

2)绩效指标明确性:濉溪县制定了《濉溪县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并与濉溪县民政局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县实施单位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了救助范围、救助内容,制定了《濉溪县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濉溪县生活无着人员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及结算办法》等具体和详细的保障和救助标准。

2、资金落实

1)资金筹措情况:濉溪县2019年计划救助资金82.2万元,资金筹措完毕。

2)资金到位率:上级补助82.2万元,发放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到位及时率:项目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过程绩效

1、项目管理

1)实施办法制定:濉溪县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的《安徽省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了《濉溪县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

2)标准制定实施:为切实做好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订了相关制度,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3)资料报送情况: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2、财务管理

健全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产出绩效

1、完成及时性

濉溪县2019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目标任务约280人次,实际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的流浪乞讨人员28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2、极端天气专项救助

濉溪县积极开展极端天气专项救助行动,印发了2019年 “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杜绝流浪乞讨人员因热、饿、病而出现意外现象,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

3、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救治

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并得到有效执行。

4、寻亲服务和户口登记

濉溪县运用多种方式对流浪乞讨人员身份进行查询,开展寻亲工作,暂时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通过全国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采集DNA信息、录入DNA信息库。对超过3个月滞留人员,及时入户。

5、返乡救助和跨省接送(6分)

濉溪县对受助回乡或救助管理机构送返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其解决困难,将其稳定在家庭或当地有关机构照料护理,防止其再次流浪、乞讨。淮北市救助管理机构承担受助人员跨省接送工作,县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擅自实行跨省接送工作,依托市救助管理机构开展跨省接送工作。

5、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

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范了详细的救助流程和各项工作流程,民政部门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按照有关工作规程,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面。

(四)项目效果绩效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影响较好。濉溪县2019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项目实施以来,濉溪县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密织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实行乞讨人员应救尽救,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救助管理风险防控

濉溪县救助机构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所有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安检技防设备配备并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并实施分类分区救助救治,救助记录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濉溪县未发生发生安全等级以上事故。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