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鼓励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濉溪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探索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实现民办学校党建全覆盖。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能力,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均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目前,全县民办学校共建立13个党支部,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严把民办教育审批检查关。濉溪县教育局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积极履职,规范办学秩序。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民办学校,对申报材料、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日常管理认真把关,对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民办学校实施动态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要求中心学校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定期检查指导,重点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濉溪县内义务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公办学校“两免一补”资金标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等均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全县现有民办普惠性幼儿园49所,占民办幼儿园总数的80%。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措施主要主要实行以奖代补,促进民办园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以来,濉溪县教育局先后投入500万元为50所普惠性民办园铺设塑胶地面、添置床铺、桌椅、一体机、钢琴、电子琴、玩具等;2016、2017年落实市级优秀民办园奖励资金60万元。2018年投入170万元新建幼儿园购置桌椅、大型玩具、一体机、电钢琴等设备。
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办学质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民办学校融入学区一体化教研,参加协作共同体开展教育教学全方位交流,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优秀民办教育品牌。目前,龙华学校、口子实验学校等一批优秀民办学校在淮北、宿州等地均有很好的声誉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