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2020-12-03 09:16来源:安徽扶贫文字大小:[ ]背景色:       

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我省出台《关于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硬任务的实施意见》《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医保扶贫制度体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组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保核查联动机制,全面摸清贫困人口新冠肺炎患者、贫困人口及贫困边缘人口参保基础数据,动态清零未参保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共通过医疗救助基金资助337.4万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资助金额8.43亿元,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医保扶贫精准实施。全省7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统一执行省定医保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参保实行分类资助,其中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及其他贫困人口按照80%至90%定额资助;制定印发《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负面清单费用不纳入综合医保报销范围,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检查施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慢性病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优化完善贫困人口门诊慢特病鉴定管理。优化提升医保扶贫服务质量与水平,贫困人口在医保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近年来,我省织密筑牢保障网,不让“病根”变“穷根”。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通过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等,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综合防贫、减贫功能。自2016年至今年10月,全省贫困人口共计440.66万人次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住院综合医保报销待遇,累计报销住院费用272.75亿元;共计1866.39万人次享受门诊慢特病综合医保报销待遇,累计报销门诊慢特病费用68.19亿元。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全面减轻。

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我省将坚决落实扶贫精准方略,脱贫攻坚期内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标准总体稳定。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医疗保障局将研究做好医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构建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朱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