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过程信息——乡村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次性告知单
乡村规划许可证
申报所需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代码;个人申请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2、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报告(镇政府初审意见并盖章);
3、建设项目所在地乡、村庄规划批准文件;
4、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数字化地形图(含电子文件);
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6、建制镇规划区内的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须提供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依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09]72号),非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濉建字[2012]61号);
7、国土部门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10、改建、扩建、翻建工程提供土地证、房产证以及现状照片(含电子文件)等;
11、相关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协议(涉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的);
12、由持证设计部门设计的建筑施工图(文本两套、电子文件一套)。
13、建筑施工图面积与测绘面积核准后方可送图审审查;
14、拟建项目现场公示材料;
15、现场勘查(照片、资料等),如未批先建,走处罚程序后,签署初审意见;
1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缺少材料:
注:3、5、7、8由审批单位提供,下步应办理的行政许可: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2、规划核实证
3、建设工程备案
申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