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城区节点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农机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2020-12-11 14:32来源: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0119日,濉溪县人民政府组织发改委、纪委、信访局、县生态分局、城管局、司法局、财政局、维稳办、住保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审计局、人社局、经信局、农机中心、濉溪镇、征收中心等相关单位对濉溪县城区节点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农机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进行了论证。1110日,在地块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30日。截至20201210日,没有收到被征收户针对该方案(草案)反馈的书面意见。

濉溪县城区节点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农机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

 

 

 

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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