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公租住房申请条件相关政策解读
一、我是濉溪镇的居民,家庭也很困难,是一名下岗职工,我想了解一下住公租房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
答:公租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县城区居民或在县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直系亲属在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并具备 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规定收入、财产限制的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项目配建商服用房只租不售,租赁申请条件、程序不受上述内容限制,申请人按照房屋租赁相关规定直接向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或委托的运营单位进行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濉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一)申请人可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本县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由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到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单位代理申请的可按照单位符合保障人数人均18平方米申请住房。
(四)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身份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婚姻状况材料(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应提供婚姻状况材料;单人或单身、多人合租的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应提供婚姻状况材料)。4.工作收入证明。
(1)有固定工作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本人如实申报,经申请所在地居委会核实认定,上报镇 (园区)复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