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准备的情况。
2、审查:初审、现场勘察,校核;
3、决定:领导审批后作出许可决定;
4、办结:通知申请人缴费,出具濉溪县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收费审批单;
二、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