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依据
一、受理条件
1. 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 有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3. 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4. 有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5. 管线、杆线符合规划布局。
二、办理流程
受理: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网上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网上受理,并组织相关单位勘察现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通过系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由申请人补正后重新提交后予以受理。
承办:组织相关人员勘察现场时收集所需申请材料并进行原件核验,采集数据。
审查方式主要是:实地核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
审查:窗口副职审查资料合法性。
决定:窗口首席代表决定是否审批通过。
三、受理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表、工程项目路径平面图、重大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项目备案文件等、依附桥梁的需提供原设计单位技术安全意见、经专家论证的管线架设施工方案、竣工效果图。
四、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