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事指引
一、项目名称:就业创业证申领
二、事项类别:登记类
三、受理机构: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
五、办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六、申请材料:身份证
七、办理流程:
(一)普通劳动者:
1、申请人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线填写《登记证》申领审批表,通过“网办系统”提交至户籍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
2、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登录“系统”查看申请人信息,结合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并提交至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社区(村)工作站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提交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事务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业务办结。
八、审批时限:法定1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
九、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时间:9:00-17:0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方式: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和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中心9号窗口受理
十一、证件名称:就业创业证
十二、结果送达:网上审批;
十三、联系电话:0561-7505617
十四、监督电话:0561-688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