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申请保障房的轮候顺序
问:近期有许多人电话咨询申请保障房,什么条件可以优先申请。
答:(一)低收入家庭。根据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8号)精神,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申请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残疾家庭。
(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见义勇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符合《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的优抚对象、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四)在经济适用房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前,已领取《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的家庭按原登记号确定优先顺序轮候。
(五)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