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兴菜市街1号地块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01-18 16:58作者:zsb001来源: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进一步规范振兴菜市街1号地块评估机构选定工作,保证振兴菜市街1号地块补偿结果客观公正,对振兴菜市街1号地块新建安置房房屋市场价和成本价进行评估。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根据2021年10月13日濉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6号),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淮住建〔2021〕1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对振兴菜市街1号地块新建安置房房屋的成本价和市场价进行评估。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1.评估机构应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3.拟投入的现场工作人员需分别具有注册房地产、土地估价师资质等满足项目估价作业需要的专职评估师,并无不良记录;

4.符合行业管理其他相关规定。

三、 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本通知发布后 7日内到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估价机构名称、资质编号等。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代表必须持有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

③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

④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负责人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其他备案的估价师注册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拟投入的现场工作人员业绩及相关评估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⑦评估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⑧拟投入的现场工作人员及相关评估师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⑨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⑩其他需评估机构申报条件的证明。

四、收费标准

评估费用双方商谈约定。

五、报名地点

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建投大楼8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6087131    联系人:张勇明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