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01-14 09:05来源:濉溪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濉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6%,预计同比增长13.1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预计同比下降4.57%。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14.5%。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6.2亿元,预计同比下降4.8%。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88亿元,上年结转0.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5亿,调入资金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4.21亿,债务转贷收入4.32亿元,收入总计63.65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0.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07亿元,结转下年1.5亿,补助下级支出1.75亿,支出总计63.65亿元,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三)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8亿元,预计完成调整预算的100%,预计同比下降44.09%。加: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0.9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52亿元,收入总计29.4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4.27亿元,预计同比下降60.87%,加: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4.5亿元,结转下年0.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10.52亿,支出总计29.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1620万元,预计完成预算的103.85%。同比增长8.14%。其中:华润燃气356万元,县建投集团59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72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05亿元,同比下降8.34 %(2020年投资收益和定存利息收入高),支出预计完成2.11亿元,同比增长6.91%。预计截止2021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0.94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省、市级统筹。

(六)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 5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03亿元、专项债务31.21亿元(其中:普通专项债3.11亿元、棚户区改造9.29亿元、濉芜双创孵化园4.67亿元、中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4.68亿元、老旧小区改造0.2亿元、污水处理项目0.39亿元、乡村振兴——百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1亿元、乾隆湖综合治理4亿元、医疗卫生补短板3.1亿元、教育补短板0.47亿元、临涣古镇基础设施提升0.2亿元),占县人大批准63.14亿元债务限额的89.07%。2021年全县应偿还到期债券4.77亿元,已偿还4.77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县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经济开发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4.33亿元,完成预算的18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 3.1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 2 亿元,人员及基本运行支出等 0.3 亿元,节能环保支出 0.16亿元,扶持企业发展支出0.7亿元。

(八)濉芜现代产业园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濉芜产业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203.4%(英科医疗项目产销两旺,税收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000万元,其中:人员及基本运行支出等2017万元,扶持企业发展支出3983万元,增长 104.2 %。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

2021年,全县财政系统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强化资金政策举措,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有力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围绕培植财源激发活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着力培育壮大财源税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推动财税政策统筹整合,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由直接补贴转向综合运用产业基金、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财源税源。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减、免、缓、抵、退”等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通过落实财税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强化财政收入运行监测。健全财政收入常态化监测机制,按月开展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的运行情况监测和调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平稳运行,实现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围绕乡村振兴改善生活,持续有力保障民生。一是民生民计不断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发展成果。2021年,预计全县大民生支出5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 %。33项民生工程预计投入资金24.12亿元,实施工程类项目14项,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40处覆盖服务人口27.95万人,改造农村户厕12697户,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改造工程147.49公里,完成1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2898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个,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加大乡村振兴保障力度。全力以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筹集补助资金3.17亿元,优先支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资金需求,及时落实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财政帮扶措施,防止规模性返贫。2021年,投入2.5亿元支持全县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2亿元。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践行教育优先共识,支持优先发展教育,2021年投入教育经费17.2亿元,同比增长3%,保障“两个只减不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筹集2.27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惠及各类民政救助对象4万余人。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547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4621万元,对于保障群众医疗需求、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发挥重要作用。

(三)围绕服务壮大实体经济,积极发挥财政金融作用。一是强化银企对接沟通。推进“四送一服”工作,鼓励各银行因地制宜开展银企对接和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加强沟通、主动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金融资源精准服务实体经济。预计2021年末,全县贷款余额可达到434亿元,同比增加60亿元,增长16.05%。二是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开展资本市场培训,宣传上市挂牌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奖励政策,增强政策引导效应,进一步提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积极性。2021年,皖雪食品、蓝帜铝业等4家企业完成股改,成功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或科创板精选层挂牌,新兴皇苑制衣在专精特新板块挂牌,永民种业等6家企业在科创板或农业板挂牌,大自然种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实现定向增发1100万元。三是增强担保服务能力。优化政银担合作环境,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扩大担保放大倍数,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同时加强担保行业监管,积极督促担保公司加强风险控制,做好保前尽职调查和保后管理工作。预计2021年末,两家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可达13.7亿元,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可达10.9亿元。四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服务对象需求特点,持续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2021年累计帮助县域46家企业办理过桥资金3.6亿元,累计发放税融通贷款6.17亿元,累计发放“劝耕贷”1亿元,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3笔7500万元。

(四)围绕财政改革提高效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认真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实行存量资金动态监控,对项目已经完工或无法实施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做到“应压尽压、能压尽压”。二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监控监管,促进直达机制落地生效,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2021年,我县直达资金总量为11.31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总量9.08亿元。截至目前,直达资金累计支出9.21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7.98亿元,中央安排支出进度87.8%,综合支出进度81.4%。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根据10年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化解的工作方案,落实预算资金偿还等化债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法定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通过再融资债券和预算安排等措施,加大偿债力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驻安徽监管局、省债务中心和审计部门的监管工作,定期向县人大报告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我县成功申报19个专项债项目入库,总投资244.57亿元,申请发行专项债总额度167.76亿元,已到位专项债资金28.16亿元,全部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县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县级主要国有企业的年度绩效考评机制,在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监管,严格审批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监管水平。2021年,下达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批复23份,涉及单位24家,资产处置金额548.3万元,处置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受理国有企业审批事项13件,国企国资备案事项33件。积极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国企国资管理重大事项和产业基金投放等议题14项。

今年以来,全县财政收支总体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税收增长困难,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县重点企业税收下降、企业生产经营低迷,对工业增长的支撑作用不断减弱。土地项目供地减少,存量建设用地收储进度缓慢,收入大幅下降。二是支出因素增加,财政平衡难度增大。33项民生工程保障支出以及多领域民生政策刚性支出提标扩面,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县级重点项目支出增加较多,“三保”支出、偿还债务等支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难度增大。三是主导产业优势不突出,新兴产业税收存在不确定性。从目前我县经济基础看,酒、煤等传统支柱税源行业增长潜力有限,对税收的拉动作用逐步降低。同时,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影响,绿阳再生资源、长源供应链等新兴产业为我县税收实际贡献有限,在本年度一般预算收入中扣除相关税收后,实际数据较去年同比下降。四是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化解风险难度增大。2021年——2024年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的高峰期,我县到期债务还本付息规模偏大。同时,专项债申报额度逐年增加,偿债付息规模较大,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债务还款压力。对此,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6%以上。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5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25.1亿元,上年结转1.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亿元,调入资金4.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9亿元,收入预计51.4亿元。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4亿元。

(三)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31.1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28.23亿元,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0.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1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660万元。其中:华润燃气350万元,县建投集团6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1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完成收入3.86亿元,支出2.25亿元,结余1.61亿元。

(六)县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

2022年,县经济开发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3亿元,增长 40%。加上级补助 0.7亿元,收入合计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亿元,结余0.9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0.61亿元,项目支出 2.49 亿元。

(七)濉芜现代产业园财政预算

2022年,濉芜产业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200万元,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6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经济行稳致远。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围绕预算预期目标,积极培植财源,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税调度,采取积极的综合治税措施,保证税收收入质量,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财政政策支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绩效管理引导作用;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规范单位财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资金统筹,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用活用好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等资金,增强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立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深入推进“健康濉溪”建设,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认真落实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风险防范力度。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债券资金的承接、分配、管理、监督工作,加快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使用;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控债务规模,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确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警高效、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库款监测体系,保障库款底线;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扎实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推进建投集团、交投、农投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评价重要作用,建立重点评价结果报告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责任制,将财政监督贯穿全过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饱满的激情、创新的思维、克难的勇气、务实的担当,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财税等部门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的财力保证。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境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 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 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 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的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目前我县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7.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8.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其主要功能是着眼于横向公平,尽可能缩小地区间在公共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9.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就其性质而言也是一种转移支付。

10.上级专项追加:是指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追加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补助资金。

11.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1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境)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3.债务限额:是指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限额的设定是根据地方年度实有可用于偿债的财力大小计算。可用于偿债的财力是根据地方可支配财力,减去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必要支出后的余额计算。

14.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分为政府债务(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或有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政府债务,是指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债务,例如地方政府债券。或有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包括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还责任的债务。

15.续贷过桥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市、县配套、专业管理机构等参与,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续贷临时周转,短期“过桥”的资金。

16.税融通: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纳税情况,向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将纳税记录作为企业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17.“六稳”“六保”:“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8.过紧日子: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中央政府要带头,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

19.“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20.政银担: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包括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合作,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各方按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承担风险责任,最早由安徽省担保集团创建。

21.预算稳定调解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