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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索
引
号:
003094954/202112-0010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濉溪县住房保障中心
生成日期:
2021-12-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003094954/202112-0010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濉溪县住房保障中心
生成日期:
2021-12-23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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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内容概述:
【互动回应】选房后对房屋不满意怎么办
2021-12-23 15:19
作者:fgj001
来源:濉溪县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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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选房后对房屋不满意怎么办?
答:
申请
人选房后,对所选房屋不满意的,于房源分配结果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前往市住房保障局声明原因,逾期未声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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