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2023-12-05 09:32作者:wjw001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背景色: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相伴孩子的一生。

温馨提示: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为新生儿母亲,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姓氏应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不得选择第三姓,名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后,所有信息不能改动;

4、《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存,切勿私自拆切;

5、请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勿私自涂改、折损、撕毁,终生保存,谨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