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幼秘〔2015〕16号)
2.办理材料 机构内首次签发所需材料: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单亲),新生儿母亲须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由母亲本人办理、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补发、换发、机构外首次签发按照(卫妇幼秘〔2015〕1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办理。
3.办理时限 新生儿父母应在出院前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确因特殊情况出院前未申领的,须在出生一个月之内申领;换发和补发提交材料后即日办理;机构外首次签发提交材料后即日办理。
4.办理流程 机构内首次签发流程:接生人员填写分娩信息、领证人填写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核实无误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核实,登记信息,盖章、存根留存。
5.投诉举报电话
咨询单位:濉溪县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561-6077908
咨询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五里郢红绿灯南300米路东
投诉电话:0561-60779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