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指南

2023-12-05 08:54作者:wjw001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背景色: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孕产妇健康体检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中医院;

服务地点:各机构孕产妇保健门诊;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孕早(13周之前)、中(16-20周、21-24各一次)、晚孕期(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投诉举报电话   0561-6077908

受理单位:濉溪县卫生健康健委 

地址:濉溪县开发区玉兰大道2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