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指南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孕产妇健康体检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中医院;
服务地点:各机构孕产妇保健门诊;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孕早(13周之前)、中(16-20周、21-24各一次)、晚孕期(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投诉举报电话 0561-6077908
受理单位:濉溪县卫生健康健委
地址:濉溪县开发区玉兰大道2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