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服务指南

2023-12-05 08:55作者:wjw001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背景色: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关于严格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管理的紧急通知》(淮卫秘【2009】100号)
服务对象 就诊患者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濉溪县医院;安徽省濉溪县溪河路114号;新门诊楼2楼综合服务窗口;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服务项目和内容 办理疾病诊断证明书
服务流程 挂号--患者本人携带证明资料到相关科室就诊--医师填写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携带疾病诊断证明书到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和加盖专用章
服务要求 需患者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诊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单等能够支持诊断的证明资料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561-3119593(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61-6063815(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61-6091018(县医院纪检科);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者12345市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