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关于开展第八批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濉法宣办〔2022〕2号
关于开展第八批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园区):
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按照《关于申报第八批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的通知》(淮司通〔2022〕2号)
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八批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淮北市2022年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淮法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推荐对象
2021年以来,符合《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见附件1,社区创建参照执行)要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村(社区)均可申报。已被授予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不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被撤销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本届村委会任期内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引发集体上访的、被“一票否决”等与创建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均不得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三、申报名额
见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命名程序
(一)申报及考核:本次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经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后申报,由县司法局、民政局、法宣办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认真考察和考核,形成推荐意见或者报告。
(二)公示:经考核合格后,县司法局、民政局、法宣办对拟上报的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审批。
(三)抽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采取函询有关部门、实地查看等形式,对申报对象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审批: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对上报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联合命名。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园区)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严格评审、认真把关,确保命名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真正把推荐过程变成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
(三)请各镇(园区)将《第八批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批表》一式4份,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同时报送汇总名单电子版至sxpf65@163.com。
联 系 人:周红梅
联系电话:6072953
附件:1.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2.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批表
3.各镇(园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濉溪县民政局 濉溪县司法局
濉溪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3
各镇(园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乡镇(园区) |
第八批淮北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数量 |
濉溪镇 |
6 |
百善镇 |
5 |
刘桥镇 |
6 |
四铺镇 |
5 |
五沟镇 |
6 |
孙疃镇 |
6 |
韩村镇 |
5 |
临涣镇 |
6 |
铁佛镇 |
6 |
南坪镇 |
6 |
五沟镇 |
6 |
濉溪经济开发区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