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发改委2022年行政审批结果(第三季度):关于濉溪县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一期)标准化厂房(白杨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2-07-11 16:00作者:fgw01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背景色: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濉发改政务〔2022〕215号

项目名称:关于濉溪县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一期)标准化厂房(白杨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类别:行政审批

项目代码: 2111-340621-04-01-349526

许可内容 :规划总用地面积16154.77m2,包括三幢厂房,其中3#厂房为已建成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4384.34m2,本期建设的1#、2#厂房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004.97 m2 。计容积率面积为24116.54㎡。包括1、2#厂房和3#现状厂房。其他工程:场地平整、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室外综合管线、围墙等。

(1)1#厂房

建筑面积8541.47㎡。主体住院楼3层主体建筑总高度17.3米。首层层高7米,二、三层层高5米,室内外高差0.3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置3个安全出口主要功能为厂房,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60米,满足规范要求安全疏散宽度:厂房内设计使用人数小于100人,疏散走道宽度大于1.4m,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大于1.2m。满足《建规》第3.7条的规定。

(2)2#厂房

建筑面积8463.50㎡。主体住院楼3层主体建筑总高度17.3米。首层层高7米,二、三层层高5米,室内外高差0.3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置3个安全出口主要功能为厂房,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60米,满足规范要求安全疏散宽度:厂房内设计使用人数小于100人,疏散走道宽度大于1.4m,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大于1.2m。满足《建规》第3.7条的规定。

(3)其他工程

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00㎡。绿化景观及植被324m2;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室外部分的给排水、电力电缆、雨水及污水、室外消防水及消防栓等管线、设施。

四、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659.5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339.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3.08万元,基本预备费166.98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7月11日

许可机关: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