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投诉处理与举报结果信息

2022-03-30 11:38作者:wtw001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陈女士:反映2019年1月于濉溪县沱河路鼎元集团2楼金舞舞校7880元办理舞蹈课程,因多次更换老师,违法考级收费,造成孩子学习进度跟不上,2022年3月18日前往金舞舞校要求退还剩余3000元课程费用时,商家拒绝退费,现要求职能部门现场进行核实,并协调退还剩余费用,望核实处理。

县文旅体局:关于陈女士反映金舞舞校退费问题,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3月21日,县文旅体局收悉陈女士反映问题,2019年1月12日在金舞舞校学校报名学习,期间2019年缴费1200元、2020年缴费1400元课程均已结束,2020年预缴5288元,共计缴费7888元,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停课,暑假欠8节课;同时,陈女士认为频繁更换老师,教学进度缓慢,要求退费3800元。 二、核实结果:执法人员对金舞舞校培训机构了解基本情况如下:投诉人的孩子于2019年1月12日开始在该校学习属实,双方已签订《金舞舞校终生班协议书》,在学习期间,学生已享受服装、鞋子、舞蹈包、水杯等物品,这些需要扣除一定费用,愿意退费1000元。 
三、处理方案及结果:县文旅体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后,对双方进行多次谈话劝解,并且让双方面对面协商:一是陈女士要求退费3000元,二是金舞舞校负责人愿意退陈女士1500元;现双方互不退让,无法达成和解,调解无果。 
    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仲继元联系,联系电话:1385610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