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房产经营权招租公告(二次)
受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出租方”)的 委托,淮北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商业用房以拍卖(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开拍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 面积:平方米
标的 |
标的位置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约㎡) |
承租期限 |
竞买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1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04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2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05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3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06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4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07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5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08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6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09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7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10 |
框架 |
46.5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8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11 |
框架 |
46.5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9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12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10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13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11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18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12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19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13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20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14 |
烈山路原工商局沿街门面121 |
框架 |
31 |
3年 |
2仟元 |
3个月租金 |
15 |
濉溪县淮海路老工商局一楼沿街门面101 |
框架 |
68.8 |
5年 |
10万元 |
3个月租金 |
16 |
濉溪县淮海路老工商局一楼沿街门面102 |
框架 |
30 |
5年 |
5万元 |
3个月租金 |
注:标的1-14拍租三年,标的15、16拍租五年。濉溪县淮海路老工商局一楼沿街门面101门面2022年10月份到期,待房屋到期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淮世诚评报字【2022】039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本次出租标的1-14金额为第1年至第3年租金总额。租金分3期支付,第一期支付1年租金总额及3个月房屋履约保证金,第二期支付第2年租金总额,第三期支付第3年租金总额,第一期房屋租金支付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房屋租金提前10日支付。中标方应向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3个月房租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标的15、16金额为第1年至第5年租金总额。租金分5期支付,第一期支付1年租金总额及3个月房屋履约保证金,第二期支付第2年租金总额,第三期支付第3年租金总额,第四期支付第4年租金总额,第5期支付第5年租金总额;第一期房屋租金支付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房屋租金提前10日支付。中标方应向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3个月房租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租金。
(五)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六)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八)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租赁期内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以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承租方竞得标的后须向第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纳租房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给出租方。
(十一)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服从出租方管理。
(十二)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承租权后,拍卖结束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房租及履约保证金汇入淮北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户名:淮北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帐号:3400 1646 7080 5250 0105),开户行:建设银行人民中路支行)。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
(二)答疑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时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答疑。
七、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 年7月25日16:00时止;
(二)拍卖时间:2022 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拍卖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大厅。
八、意向承租方须知
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16:00时前持下列文件到淮北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一)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交纳竞买标的对应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10039147166600017294;开户行: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
九、联系人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庆子: 18805611010 0561-6071611
淮北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孟 先 生:18856159696 0561-3039879
十、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源创客10号楼C18室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