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关于“明厨亮灶”的情况汇报
为全面提升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县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积极部署,围绕日常监管和重点工作,我县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改造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企业的操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企业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学生,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学生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企业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县“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明厨亮灶”工作顺利开展。15年以来,我局根据开展“明厨亮灶”工作思路,将“明厨亮灶”工作纳入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将工作任务分解各片区监管所,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将“明厨亮灶”工作总结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标准,提高餐饮服务许可准入的门槛,对新开办的餐饮学校(园),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做到屋顶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到期换发许可证,变更许可项目、经营范围的,以“明厨亮灶”为现场核查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改正。
三是明确重点,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明确以较大规模学校食堂为改造重点,针对食品加工操作、食品仓库、食品留样等环节和区域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学校、家长、学生的监督。目前,“明厨亮灶”工作已经在全面完成,全县161所学校(含幼儿园)全部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其中多所学校(中学)以厨房内多方位视频展示将食品加工操作等环节通过直观形式展示给用餐师生,使“后厨”可视、可感、可知,其余学校为透明式厨房,完成率达到了100%。
今后我们将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核心,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引导家长、学生、老师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