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

2022-07-27 09:06作者:jyj001来源:濉溪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督[2013]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9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认真开展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濉溪县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概况

濉溪县隶属淮北市,因古濉河和溪河在此交汇而得名,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国土面积1987平方公里,辖11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和濉芜产业园区,人口109万,213个行政村。濉溪历史悠久,区位优势明显,是淮海经济区和徐州都市圈重要组成部分,是秦相蹇叔和竹林七贤之首嵇康的故里,拥有柳孜隋唐大运河码头遗址、临涣古镇、淮海战役临涣总前委旧址3处国家级文保单位。已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素有“酒乡煤城”“中原粮仓”的美誉,口子酒就产自濉溪。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亿元,财政收入30.2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332元和10496元。

全县共有中小学、幼儿园332所,在校学生164219人。其中幼儿园108所(民办62所),在园(班)幼儿34155人。小学174所(民办8所),在校学生75309人;初中43所(民办14所),在校学生34934人;普通高中6所(民办2所),在校学生17558人;职教中心1所,在校学生2228人。中小学专任教师9054人。中小学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工作目标,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十多年来,中考质量综合评比始终居全市第一。

目前,濉溪拥有一批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校:濉溪县职教中心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濉溪中学、濉溪二中、孙疃中学、临涣中学等四所普通高中全部为省级示范高中;濉溪镇中心学校为“全国千所流动人口示范家长学校”;南坪中心学校、孙疃中心学校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被评为“全国教育先进集体”。2012年12月,濉溪县获得全省“两基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受到省政府表彰。今年8月国家教育部、关工委授予县教育局“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先发展义务教育

1.科学规划,引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到“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濉溪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014年制定《濉溪县迎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县在2016 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到2020 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目前,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阶段性目标全面达到,效果明显。

2.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建立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04年、2006年,县委、县政府分别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濉溪县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和中心学校教育职责,有效地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进一步落实全县各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县委办、政府办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目标责任制的意见》,目前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落实教育工作职责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县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工作报告均对义务教育相关工作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濉溪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濉溪县迎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县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教育系统进行调研、指导,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善综合评价机制,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和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综合评价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党建、党务政务公开、招商引资、教育民生、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对县教育局进行综合目标考评。县教育局每年对全县中小学  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特色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目标考核,进一步推动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中小学校的自主发展。

4.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工作履职情况评估体系,义务教育工作成效纳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目标考评内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健全有效。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规范,人员配备合理,工作条件不断完善,督学督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

1.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入学机会均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实际适时出台中小学招生方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同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对招生方案及时进行修订,尽可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小学、初中择校生严格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下降。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县内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80 %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实行“阳光招生”。

2.关注弱势群体,保证教育服务公平。开启“绿色通道”,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零障碍”。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全面构建以“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和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为基础,“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长配合、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同时,落实“三残”儿童随班就读制度,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3.98%。

3.严格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办重点校、不设重点班,各校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严控班额。

(三)落实经费保障,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1.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生均教育事业费、生均日常公用经费逐年提高。2013、2014、2015年,我县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分别为67102.7万元、78489.8万元和81571.8万元;初中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7948.04元、9194.38元和11640.54元;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5735.24元、6536.73元和7756.96元;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2045.06 元、2127.10元和2781.41元;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1156.17元和1302.09元和1568.57元。

2.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我县牢牢把握国家重视教育、加大教育投入的良好发展机遇,通过各种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改造薄弱学校,积极实施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2014年以来,先后投入4.2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其中全面改薄资金总投资14758万元,用于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9346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运动场141个266481平方米;设备购置资金5412万元。近两年来,县政府为满足城市扩容增加生源的需要,克服财政困难,投入1500万元新建了城关四小、扩建了开发区中心学校,收回民办兴华实验学校改办实验小学南校区、将原淮北师范学校搬迁后的闲置校区改建成实验小学西校区。2017年,拟投入4.5亿的濉溪二中新校区和投入7000万元的郭楼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开工建设;二中建成后,老校区将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现了标准化,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3.规范教育经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额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按规定由教育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财政性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4.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教师继续教育占全年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并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师资配置

1.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当年兑现。落实教职工福利待遇,城乡学校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分别按工资总额

6.5%、12%的比例缴纳,执行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与县直机关公务员一致。

2.配齐配足中小学教师。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按省核定的编制足额配备,师生比例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小学全县平均值19.3:1,初中全县平均值12.1: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基本合理,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专兼职结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3.推进校长、教师常态交流。出台并严格落实《濉溪县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条件和比例。201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交流校长59人,约占全县校长总数的22%,其中任满两届21人全部交流;教师应交流 3360人,交流409人,占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2 %。

4.优化农村教师结构,扶持农村薄弱学校。近三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10名,安排611名教师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任教,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教师结构。加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在职教师培训,2016年,参加教师培训的农村教师占教师培训总人数的90 %。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一线教师倾斜,农村教师通过职称评审后,及时予以聘任,及时兑现职称工资;城区学校教师评聘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教师待遇,实行农村教师工作补贴,按边远学校分两个等次每人每月补贴200-500元,从2015年1月开始。2015年投入1000万元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目前基本完成。2016年的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有关手续。

(五)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1.进一步加强课程管理。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不定期对中小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作息时间进行督查。

2.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在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实行电子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及时完成电子学籍档案录入、上报工作,学生学籍信息做到完整、准确。我县小学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巩固率达到98.32%。

3.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认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1小时。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全县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为95.84﹪,初中生体质健康及格率为96.58%。

4.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和《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濉溪县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作息时间,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不利用节假日、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无乱订教辅资料等违规现象,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六)多措并举,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1、强化学区一体化管理。中心学校实行一校一学区,,“九年一贯,学区一体化”管理,做到了六个统一,即“学校统一布局规划,教师无校籍统一调配,经费统一划拨,业务统一管理,质量统一检测,绩效考核统一标准”,有效促进了辖区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2、坚持实施教科研兴校战略。中心学校单独设立教科室,具体组织、指导辖区内学校教科研工作。全县遴选出2 1 所中小学作为课改实验学校,组建了2 3个学校互助协作共同体,全面推进课改,打造高效课堂,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目前,全县课堂教学改革百花齐放,总结提炼出具有学校特色的教学模式l 0余种,学科教学模式2 0多种,省级以上多家媒体多次报道。还分别与山东潍坊、上海闸北区建立教研

和师资培训区域合作项目,与蒙城学校建立课改联盟关系,促进交流,有效提升了我县的教育教学水平。

3、全面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县教育局出台了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典型带动战略,很抓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狠抓学生的养成教育,细化学校内部和外部管理,普遍建立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实施了“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细化了每年一次的校园“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活动,定期召开观摩研讨会,学校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4、着力提升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学校文化建设注重因校制宜,内在品质和外在环境一体,努力实现“一校一品”,实验小学的“实”文化、孙疃中心学校的“生命教育”、中心小学的“养成教育”、五沟中心学校的“诚信教育”、百善中心学校的“和善”文化、杨柳中心学校的“感恩教育”、城关中心学校的“和、乐、美”文化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对师生行为和思想起到了很好的价值引领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通过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达到省定要求,基本解决了就学机会的公平均等与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但是,综观教育全局,我们认为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还有少数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没有完全达标;二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老龄化现象和结构性缺编依然存在。三是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人口增长迅速,城区中小学班额控制难度加大;四是城乡校际间均衡还有一定差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依然任务艰巨。

下一步,我县将以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为契机,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逐步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城区中小学建设力度,满足城市化发展需要,缓解城区学生增加给学校带来的巨大压力。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和政策继续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优化农村学校办学环境,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二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继续关爱弱势群体,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书读”、“读好书”。坚持科研兴教、文化兴校,打造名师名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健全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增加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招聘数量,解决教师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大校长、教师培训力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自查自评情况

我县根据《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度控制在规定区间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核心指标校际差异度控制在规定区间内,2015和2016年初中综合系数分别为0.2785、0.2803,小学综合系数分别为0.3395、0.3928。

(二)《安徽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分细则》21项指标达标情况:经自查,我县已达标20项,基本达标1项,自评得分99.5分。

  综合以上自评情况,我县已达到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标准,符合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