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助政策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指具有本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享受800元补贴,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享受400元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月每人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三)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按贫困从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困难户、级别从重度到轻度的顺序享受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四)“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项目。一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此家庭若为低保户的,每户每月可享受140元的生活补助。
(五)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若为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可享受50元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