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濉自然资告字[2022]27号)

2022-11-21 12:11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濉自然挂(2022)102号

宗地总面积:

2098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百善镇龙安大道南、繁宁路东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20981.90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294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2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宗地编号:

濉自然挂(2022)103号

宗地总面积:

1149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百善镇龙安大道南、繁宁路东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1490.10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61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2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10、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12、居住用地需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书》;13、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2月21日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2月21日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2月2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自然挂(2022)102号 号地块:2022年12月12日08时00分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
     濉自然挂(2022)103号 号地块:2022年12月12日08时00分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宗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期交付出让的土地,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三)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规划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五)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出让宗地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郑万清 童陆倩
    联系电话:0561-7508088
    开户单位: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县支行
    银行帐号:20000178430210300000018(农商)、1331701021000040787(徽行)、34001649108050210665(建行)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