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23-12-05 08:58作者:wjw001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背景色: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根据安徽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范围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4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是指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于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二、申请材料

(1)申报表

(2)评议表

(3)审核表

(4)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受理范围及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名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2001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四、办理流程

(1) 摸底调查(每年1月15日前)

(2) 本人申报(每年1月15 日前)

(3) 村级评议(每年2月15日前)

(4) 乡级审核(每年3月15日前)

(5) 县级确认(每年3月31日前)

(6) 信息录入(每年4月30日前)

五、咨询投诉渠道

濉溪县卫健委0561----688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