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办事指南
职责一、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职责二、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职责三、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指导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职责四、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职责五、监督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
联系电话:0561-6075399
办公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4号三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