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通知】关于评选推荐全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自我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以来,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实推进,我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司法所组织机构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职能定位不断优化,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履职服务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淮北、法治淮北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市局决定对在全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范围
全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推荐范围:县区司法局、司法所。
全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市司法局相关科室人员;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及促进法治股(办)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
二、表扬名额
共推荐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0个、表现突出个人20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推荐标准
(一)表现突出的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司法所工作的正确方向。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信念坚定,团结协作,精通业务,干事创业,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全面认真落实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部署要求,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制度措施扎实有效,工作保障落实到位,创新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队伍整体素质好,政策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机关工作人员近3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表现突出的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模范贯彻为民服务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及我市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司法所建设,在司法所党的建设、组织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发挥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担当作为、成绩突出。
3.热爱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大局意识较强,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守正创新,锐意进取。
4.廉洁自律,为人正派,乐于奉献,群众基础好,近3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四、推荐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拨、好中选优。各县区按照推荐范围、分配表彰名额和标准组织推荐,统筹安排、严格把关。
2.实行“谁推荐谁负责”制度,严把推荐对象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名单须经县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
3.推荐对象名单确定后,请及时填报先进集体审批表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3份)。
附件:1.淮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2.淮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审批表
3.淮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审批表
淮北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淮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
表现突出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
突出集体 |
突出个人 |
市局 |
/ |
1 |
濉溪县 |
3 |
7 |
相山区 |
3 |
4 |
杜集区 |
2 |
4 |
烈山区 |
2 |
4 |
合计 |
10 |
20 |
附件2
淮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
表现突出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
淮北市司法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审批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填写统一使用仿宋四号字体,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单位名称栏请填写被推荐单位规范全称;
四、推荐单位栏填写县区司法局名称;
五、奖惩情况栏填写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六、盖章栏均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七、主要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八、本表规格为A4纸。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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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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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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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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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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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司法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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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淮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
表现突出个人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淮北市司法局制
填 表说 明
一、本表是“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审批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工作单位必须填写规范全称;
四、推荐单位栏填写县区司法局名称;
五、工作简历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六、奖惩情况栏填写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七、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八、主要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九、本表规格为A4纸。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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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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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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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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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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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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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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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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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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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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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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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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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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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司法局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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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