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医院所属门面二年期经营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SXCQ-23003
受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以下简称“出租人”)的委托,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拥有的安徽省濉溪县医院所属门面二年期经营权以网络拍卖的形式公开拍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租标的:
标的 |
拍租标的 |
间数 |
所在 层数 |
面积约(㎡) |
起拍价 (元/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1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2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2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3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3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4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4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5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5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6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6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7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7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8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8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9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9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10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10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11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11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12 |
濉溪县医院南门(溪河路)路北门面房从东至西第21间 |
1 |
一层 |
15 |
34200 |
20000 |
年租金10% |
13 |
濉溪县医院南楼一楼超市 |
1 |
一层 |
50 |
157000 |
70000 |
年租金10%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会议研究同意。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租。
(二)本次拍租标的金额,以一年年租金作为起拍价起拍,中拍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的合同为2年,房屋租金为不含税价,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发票税费则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将第一期房屋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一年为一期,共2期)和履约保证金(成交后一年租金的10%)汇入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款项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租赁权,出租方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款项的,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进行下一次拍租。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本处房屋经营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严重影响的行业。
(六)拍租标的按交付时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拍租租金。
(七)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使用门面房开展餐饮经营,广告牌不得出现县医院、濉溪县医院、安徽省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人民医院、医院等字样。
(八)租赁期内,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如有违约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九)本次拍租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须缴清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办理手续参加竞租,方视为有效)。原承租方报名后如未能拍到商铺,给予十天清空时间,原承租方租金按新租金支付。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租前。
五、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3日;
(二)答疑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时在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答疑。
六、拍租时间、地点
(一)拍租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时;
(二)拍租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拍平台)。
七、缴纳保证金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下午16:00时前持下列文件到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二)公司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函等,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符合竞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缴纳竞租标的竞拍保证金。竞拍人按对应的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必须从竞拍人银行账户一次转出,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具体见附件:标的清单及保证金账号(用途请注明:标的号)
汇款账户:
八、联系方式:
淮北市帝景大厦5楼 18905618080、18156190019
13305610202、0561—3048800
看样咨询电话 张主任 0561-6091009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