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体局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2023-03-31 10:49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案卷号 :01号

案由: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发行零售业务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濉溪县五沟辉玲百货店李彪

立案日期:2023年2月17日

处罚内容:罚款1000元

处罚依据:依据《出版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