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3年市县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3年市县财政衔接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90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7000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资金26000万元,分配县农业农村局16718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产业项目及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分配县交通局3500万元,主要用于牵头实施基础建设项目;分配县人社局394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分配县财政局500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奖补项目;分配县文旅体局400万元,主要用于百善村旅游观光小火车项目;分配县住建局14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站系统建设项目;分配县生态环境分局1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分配县乡村振兴局20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防贫保”综合保险项目;分配水务局200万元,主要用于双堆集镇陈桥村产业园区提升项目;分配团县委200万元,主要用于雨露计划项目;分配县发改委25万元,主要用于光伏电站提升运维项目。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1:濉溪县2023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2:濉溪县2023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